走出去、请进来——常宁法院普法进行时
2024-12-20 09:38:2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汝福 | 作者:郭淑容 | 点击量:1226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郭淑容)为坚持和发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,常宁法院水口山法庭坚持“走出去”与“请进来”相结合,深入推进普法宣传。

法官先后走进松柏完小学校、松阳完小学校开展法治安全宣讲活动,1000余名学生聆听了讲座。活动中,法官结合案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,生动诠释未成年人如何预防、抵制校园欺凌、电信诈骗、性侵害等相关内容,并通过引导同学们回答问题,加深对宣讲内容的认识和理解。同学们积极发言、交流互动,宣讲现场氛围活跃。

水口山法庭邀请常宁市人大代表、水口山镇文明居委会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走进法庭,旁听一起某保险公司诉方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的庭审。2024年6月,因王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时未确保安全通行,遇方某驾驶挖掘机占用路面施工,致使两车发生碰撞,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。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方某负主要责任,王某负次要责任。因方某未支付王某小型客车的修理费,故某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了小型客车修理的保险理赔款,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该笔保险理赔款。庭审中,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诉辩意见后,归纳了双方的争议焦点,对提交的证据予以认定,并结合案件事实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,最终使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,方某当庭将理赔款4380元给付某保险公司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,临案听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。

今后,常宁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、临案听审等普法宣传活动,通过多元化的“以案释法”形式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获得感,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。

责编:王汝福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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